一、招标条件:
本镇平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及“白土园-玉雕湾”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调整为贫困村及村级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宛发改投资【2017】68号、镇政文【2017】30号、镇交【2017】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镇平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及“白土园-玉雕湾”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调整为贫困村及村级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概况:该项目涉及14个乡镇、20个村,建设里程52.3KM,四级公路,路基宽6.5米(特殊路段宽5.5米),路面宽4.5米。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监理期同施工工期;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工程师资格;
3.2 有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间)。
四、报名信息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