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灵宝市审计局委托,就灵宝市审计局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审计局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灵公资采【2017】074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灵宝市审计局拟选择最多10家造价咨询机构,承担灵宝市政府投资建设部分项目的竣工结算服务工作。为保证充分竞争,若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选择1家,若投标人为4-14家时(含14家),按4:3比例选择;若投标人为15家(含15家)以上时,选择10家;
2、招标范围:灵宝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部分项目的审计及服务;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且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无不良记录;三门峡市外企业须在三门峡市或灵宝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不含暂定)资质;
4、投标人公司或分公司在三门峡市或灵宝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以方便委托项目审计时2小时内到达灵宝市城区(报名时携带不低于120㎡房产证原件或租期为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所租房屋照片);
5、投标人近年(2014-2016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经营亏损,财务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没有被相关部门因业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在审计机关曾经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将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和查询截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7、投标人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
9、投标人若中标,须在灵宝市审计局指定的办公场所办公,派出审计组进驻办公(至少为3人且保证有3名注册造价师),审计组须采用坐班制;每个审计项目要有2名造价师负责从事造价业务,1名造价师从事审核业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证书合格、有效,从事造价专业工作至少10年,须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并且熟悉相关专业软件操作,无处罚记录。保证审计项目按时、高质完成,确保审计质量与时限;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