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海门开发区扬子江路绿化养护工程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扬子江路(全部路段)(2)质量要求:合格(3)养护规模:绿化养护面积196271平方米(4)养护等级:贰级;养护期:自2017.7.1起至2019.6.1止。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内容的企业营业执照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1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2012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及金额为准)
六、 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7月6日9时 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