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危房改造开发办公室诉讼保全金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7-06-29 09:14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危房改造开发办公室诉讼保全金采购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经营保险业务资格,可开展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业务。(2)具有法人资格,若属于法人下属的分、支公司的,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总公司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唯一授权书。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就本项目投标。(3)具备人民法院(含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基层人民法院)认可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资格。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7-06-30 09:30到2017-07-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