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烟草公司元阳分公司业务用房安全消防疏散楼梯间墙面修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07-2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红河州烟草公司元阳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红河州烟草公司元阳分公司业务用房安全消防疏散楼梯间墙面修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烟草公司元阳分公司业务用房安全消防疏散楼梯间墙面修理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红河州烟草公司元阳分公司业务用房安全消防疏散楼梯间墙面修理改造项目
2.2招标内容:红河州烟草公司元阳分公司业务用房安全消防疏散楼梯间墙面修理改造项目, 位于元阳县城区,工程内容是元阳分公司业务用房内2把安全消防疏散楼梯,楼梯间内墙面砖出现多处大面积严重沿砖缝开裂、脱落现象。拟对安全消防疏散楼梯墙面砖约520㎡进行拆除,再用水泥沙浆找水平、刮腻子粉、刷白色乳胶漆各≈520㎡进行改造等。
2.3工程地点:红河州元阳县。
3.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谈判申请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谈判申请人须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全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近一年的会计报表,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证明材料(近三年承担过至少1项以上类似本工程合同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6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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