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为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审计、资产评估服务入围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ZQ2017-3127
二、招标内容:
A包:工程造价审计服务机构 3家;
B包: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3家。(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兼投。
三、资质要求:
(一)A包:工程造价审计服务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资格;
4、具有承担造价审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交竣工审计和需要开展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能力,必须自行完成造价审计的全部工作量,不得转包或由其他中介组织协助承担部分造价审计工作,不得临时聘请非本单位注册的造价专业人员进行造价审计工作;
5、外地投标人须在内蒙古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B包:资产评估服务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
4、具有承担资产评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无形资产、整体资产、企业价值、单项资产、项目评估、基于财务报告的评估)的能力,必须自行完成资产评估全部工作量,不得转包或由其他中介组织协助承担部分评估工作,不得临时聘请非本单位注册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资产评估工作;
5、外地投标人须在内蒙古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须提供:
A包:工程造价审计服务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⑥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⑦外地投标人在内蒙古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接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单位地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B包:资产评估服务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产评估资格证书、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⑥项目负责人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⑦外地投标人在内蒙古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接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单位地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