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水东调应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以鲁发改重点【2016】1230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山东水发黄水东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综合调度信息化管理系统剩余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黄水东调应急工程自东营市境内的曹店、麻湾引黄闸取水,分别经清淤、改造后的曹店、麻湾干渠输水,由新建的曹店、麻湾沉沙池泵站提水入广南水库1号沉沙池,利用新建的广南水库入库泵站提水入拟增容后的广南水库调蓄,通过新建加压泵站加压后,进入新敷设的63.9km输水管道输水至潍坊市潍北第二平原水库。调水线路涉及东营市垦利县、东营区、广饶县、寿光市、潍坊滨海区共5个市(区、县)。
2.2招标范围
黄水东调应急工程综合调度信息化管理系统大部分内容已经招标完毕,本次对剩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主要招标范围如下:
(1)闸站自动化监控系统
建设曹店干渠、麻湾干渠闸站的现地自动化监控系统,并接入总调度中心。
(2)闸站视频监视系统
建设曹店干渠、麻湾干渠闸站现地视频监视系统,并接入总调度中心。
(3)综合通信传输网络及计算机网络系统
建设覆盖曹店干渠、麻湾干渠沿线闸站及各泵站之间的网络系统,并与总调度中心(加压泵站)连接,包括通信光传输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光缆线路工程。
(4)电话调度系统设备、综合会商系统设备
完成剩余工程电话调度系统、综合会商系统设备的安装部署,与已建电话调度系统、综合会商系统融合,实现完整的设计功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交纳社保1年及以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