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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杏园路等21条区代建市回购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受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委托,就二七区杏园路等21条区代建市回购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

 受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委托,就二七区杏园路等21条区代建市回购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二七区杏园路等21条区代建市回购道路建设工程
1.2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73
二、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二七区杏园路等21条区代建市回购道路建设工程投估算总计16.4亿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部分,以及附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2采购预算:约16.4亿元;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号 道路名称 投资估算(万元) 发包内容
第一标段 嵩山路以西,包括南桂路、启福大道、侯寨西环路、侯寨南环路、樱桃路、盆刘路、天泰路、永和路、双铁路、地泰路10条道路,长13.44公里 75900.00万元 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 嵩山路以东,包括杏园路、豫二路、琴韵路、张魏寨路、紫云路、望月路、百荣路、贺江路、三官中路、合展路、文华南路11条道路,长16.93公里 87200.00万元 EPC总承包
第三标段 嵩山路以西10条道路 / 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安装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第四标段 嵩山路以东11条道路 / 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安装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4 招标模式及范围: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EPC 总承包(第 1、2 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质保期内保修等内容;监理(第 3、4 标段)招标范围为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安装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郑州市规划局的规划建设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监理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本次招标第一、第二标段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负责设计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施工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道路EPC总承包或市政施工总承包业绩;
3.2.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以职称证发证之日起为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道路EPC总承包或市政施工总承包业绩;
3.2.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以职称证发证之日起为准),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道路EPC总承包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2.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本次招标第三、第四标段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项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指EPC市政道路或市政道路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2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以职称证发证之日起为准);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项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指EPC市政道路或市政道路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8日起至 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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