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乐亭县乐北线小修挖补工程已由 河北省财政厅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冀财资环【2016】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亭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乐亭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投资约492895.00元
项目实施地点:乐亭县乐北线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小修挖补工程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经检检察机查询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