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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路(规划吴中路-程家桥路)通信迁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为 合川路(规划吴中路-程家桥路)通信迁移工程施工、招标编号: SCZB20170611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闵电信局

 本为 合川路(规划吴中路-程家桥路)通信迁移工程施工、招标编号: SCZB20170611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闵电信局,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 261.6068 万元,工程编号:2017迁移0007,工程名称:合川路(规划吴中路-程家桥路)通信迁移工程,预估施工费用 222 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 上海莘闵电信局所属区域 。
1.2招标范围:合川路(规划吴中路-程家桥路)通信迁移工程施工,具体包括:光缆:48.73条公里(67根 );电缆:3.645条公里;管道、1.138沟公里;平安闵行监控设备探头:3个。
★1.3工期要求:按合同约定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施工费用折扣最高为100%(不含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丙 级资质及以上;或根据工信部通函〔2015〕113号文和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文规定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15年3月1日及以前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丙 级资质及以上;
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 级及以上。
注:上文中所列出的“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若提供第②项资质的,还须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通信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若提供框架合同,则需提供合同加相关专业订单(不能仅提供订单,若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若提供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至少3份。
2.4人员要求:
2.4.1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
2.4.2如投标人提供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须提供如下人员安全证书:
具备有效期内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3如投标人提供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须提供如下人员安全证书:
(1)具备有效期内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信誉要求: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的监理人;
(4)为本的代建人;
(5)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5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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