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市东部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站委托,对沈阳市东部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站车辆维修项目(项目编号:LNQT2017061901)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标书中技术规格)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供应商必须具备沈阳市市交通局核发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许可证;
4.2 供应商在沈阳市大东区有维修场地;
三、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采购文件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