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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购置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采购人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一

 受采购人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购置项目二标段(二次)
二、采购编号:HNXJZB2017270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二标段:泡沫输转供液消防车1台
四、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日历天)内
五、质量:合格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5、近三年来未被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及其下属单位列入违约单位;
6、所投车辆在交车验收时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
7、所投车辆交车验收时必须经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8、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9、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采购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7年至7月4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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