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1504000001000010002003
1. 招标条件
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赤交发[2017]142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304 线是《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3-2030)中18条东西横线中的第4条,起点位于通辽市保康(蒙吉界),终点位于锡林郭勒盟宝昌(蒙冀界)。省道304线在赤峰境内横穿赤峰市中部地区,是赤峰市公路网骨架的主要组成部分,沿线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在赤峰市的公路网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项目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起点位于乌兰布统镇北,与在建省道304线灯笼河子至乌兰布统段公路相接,终点位于赤锡界四道河子桥桥中,接锡盟境内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全长36.889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度采用10.0米,路面宽度采用9.0米。
2.2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水保专项验收之日止。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第WSSBJC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水土保持评价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4. 报名方式、时间
4.3 投标信息时间:2017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