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晋政施招 20170627032
1. 招标条件
本深沪镇海丝文化公园木栈道工程及北大门项目景观工程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晋江市 深沪镇海丝文化公园 项目建议书 的复函》(晋发改审〔2016〕 119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晋江市深沪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晋江市深沪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深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26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系深沪镇海丝文化公园木栈道工程及北大门项目景观工程,其中木栈道工程总造价约20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木栈道工程、安装工程、庭园灯基础、预埋管线、接地装置、管沟土方等;北大门项目景观工程总造价约62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北大门的阳光休闲草坪、休闲廊架、儿童游乐区、观景平台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2650023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要求,项目经理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28日8时00分至2017年7月2日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