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萃取车间E段恢复建设项目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萃取车间E段恢复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昆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西厂院内
2.立项批文 关于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萃取车间E段恢复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的批复 (包经信稀管字【2016】125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规模 工期 计划投资/万元
G2017JL083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萃取车间E段恢复建设项目监理 1、萃取车间:建筑面积4896㎡,高9米,一层,框架结构等配套设施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2、转型车间:建筑面积2520㎡,高10米,一层,框架结构等配套设施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3、中控楼:建筑面积1176㎡,高12米,三层,框架结构等配套设施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365 日历天 76.83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公告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有投资项目还要出示廉政责任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3、外地企业备案的相关事宜,请参照《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地入包企业管理的通知》(包建工【2014】52号)
1.领取时间 2017年06月29日至2017年07月0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