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51-17041263
一.招标条件
本次的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皮带机电动机控制箱#1A,#1B
600*1600*400 100A 台 2
2 皮带机电动机控制箱#3A,#3B,#5A,#5B,#7
600*1600*400 250A 台 5
3 皮带机电动机控制箱#2A,#2B
600*1600*400 250A 台 2
4 皮带机电动机控制箱#4A,#4B
600*1600*400 250A 台 2
5 除尘器
550*830*320 台 14
6 除尘器 台 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为制造商。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的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货物质量问题。
3.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0MW及以上电厂供货业绩(3份以上,以合同为准)。
3.6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9日到2017年7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需提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