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BZX2017-WZ-064
一、招标条件
本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环境监测连续流动分析仪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名称: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环境监测连续流动分析仪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最高限价表
2.3 本次招标控制价:150万元(含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4 实施或交货地点:四川省泸州市蓝田镇安检院泸州环监所。
2.5 工期或供货周期:2017年8月20日前。
2.6 技术要求:《连续流动分析仪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授权,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时将被否决投标。
*4、供货商须提供业绩表(2014年1月1日至今)。业绩表中所列出的连续流动分析仪与本项目情况类似。
*5、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8、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慎重确认,不存在资格被限制情形,如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若存在以上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6-30 8:30:00至2017-07-07 2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