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南市潘集区交通局委托,现对其“淮南市潘集区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照明工程项目”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7CG0608
2、项目名称:淮南市潘集区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照明工程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 算:约130万元人民币
5、招标范围:淮南市潘集区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照明工程项目,淮南市潘集区6条公路照明工程,其中陶高路境内1.6公里,陶太路境内2.0公里,潘草路境内0.8公里,古田路境内1.1公里,李泥路境内1.3公里,北陶路境内1.0公里,共计新建道路7.8公里照明工程。包括设备(材料)、运输、安装、调试、检测、质保费用、各种税费等招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所需的一切费用。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等规定的全部内容施工图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13年01月0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指2013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所承揽的单项合同价款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业绩,需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④、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B证,并在投标单位注册。需提供项目经理注册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文件,如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出具此文件的,须提供网页打印文件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无在建承诺。
3、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中标,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给采购人核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的领取
4、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上午9: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