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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风高速公路2016年车辙及泛油路段微表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运风高速公路2016年车辙及泛油路段微表处工程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晋高管工程发[2016]442号

 1、招标条件

本运风高速公路2016年车辙及泛油路段微表处工程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晋高管工程发[2016]442号),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山西省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对运风高速公路车辙及泛油路段K14+000~K39+000段右超、K21+768~K16+636段左超、K13+182~K8+740段左超等共8段路面采用MS-3型微表处处治,面积共计163433.4㎡。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计划工期为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核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完成过3项以上(含3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面微表处病害处治工程。
投标人业绩须为公开,其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须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发展改革、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或其指定的网络媒体发布。
3.4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施工经验6年以上,有担任项目经理完成过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3.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
(1)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2)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3)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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