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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工兵专业力量装备电源车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工兵专业力量装备电源车采购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 吉林 2017-06-28招标编号: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工兵专业力量装备电源车采购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 吉林 2017-06-28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628_3622064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 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工兵专业力量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WX2017-0985
2.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工兵专业力量装备采购项目
2.3招标内容:
第一标包:推土机、装载机;
第二标包:挖掘机;
第三标包:自卸车;
第四标包:电源车;
第五标包:爆炸物探测器、排雷爆破工具包、无人机、穿墙雷达;
第六标包:排爆机器人、单兵工程救援组套工具、救生气垫、救援绳索抛投器、阻截网、橡皮艇、舷外机;
第七标包:轻型救援作业车。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2.5采购预算:972.33万元
3.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3近一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4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不亏损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
3.5参与竞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廉政、保密承诺书;
3.6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参与竞投标企业所投装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8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需设备的专项授权);
3.9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包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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