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海南新媒体绿都项目 已由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保发改招核〔2016〕 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南新媒体绿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南新媒体绿都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东地块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保亭县宝亭大道南侧,芙蓉小区东侧 。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4744.77平方米,地上面积 199184.02 平方米, BT-2012-34-3 号地块(东地块):用地面积 57985.13 平方米(合 86.98 亩),建筑面积 129003.97 平方米,园建工程设计内容包含各景观形象节点场地、活动场地、园路、羽毛球场、游泳池等内容;水电工程包括景观的给排水等管道系统,局部场地雨水排水设计,绿化浇灌给水等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包含小区设计红线范围内的乔灌草植物配置设计,包含各形象节点、绿化转换空间,同时穿插果树配置 。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园建工程、水电工程、绿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营业执照 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建立《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6 月 28 日至 2017 年 07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