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17NYN-011
开标时间:2017-07-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850万元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凤庆县2017年第二批直过民族自然村硬化路项目
(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凤庆县2017年第二批直过民族自然村硬化路项目, 已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以临交发〔2017〕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庆县2017年第二批直过民族自然村硬化路项目(施工招标)。
2.2 建设地点:凤庆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凤庆县2017年第二批直过民族自然村硬化路项目,全长27.321公里,该工程分为2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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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段名称 |
里程 |
计划投资 |
实施范围 |
计划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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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郭大寨乡直过民族自然村硬化路项目 |
12.152 公里 |
400万元 |
防护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等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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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勐佑镇直过民族自然村硬化路项目 |
15.169 公里 |
450万元 |
防护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等 |
6个月 |
2.5质量要求: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7计划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视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如报名时委托代理人与经公证的委托代理人不为同一人将不予通过评审)。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云南省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评价等级为B级(含B级)以上。如果该单位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信用评价中无记录的,信誉按入门级B级认定。
3.6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07 月 03日至 2017 年 07 月 07日每日上午 9:00 至11:30时,下午15:00至 17: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