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京六合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六合新城内河水系、防护林标示标牌项目所需标示标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六发改投[2017]241号
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资格审查日当天的中国银行挂牌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营业执照以南京货物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以南京货物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库内原件扫描件为准)。
(3)业绩要求:
企业自2012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的标识设备采购及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时间、金额为准;合同以南京货物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库内原件扫描件为准】
(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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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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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工程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场所及人员配置相关证明材料,如售后服务机构是委托第三方机构,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机构场所及人员配置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查。证明材料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②、当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维保人员须在接到建设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③、提供以下内容书面承诺书:(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申请书无弄虚作假声明;(3)我公司承诺如下:a)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4)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