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IT服务管控项目采购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7-07-1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6万元
2017年IT服务管控项目采购综合服务比选公告
2017年IT服务管控项目采购综合服务比选(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7-3566)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一、 采购内容
1.1 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1.2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至2018年6月30日止;
1.3 预算金额:55.6万元(不含税);
1.4 比选范围:确保深圳电信IT及业务支持中心负责的MBOSS系统故障受理、分派及管控,对深圳分公司所有MBOSS系统故障和投诉进行受理、分派及服务管控,确保系统故障得到准确快速处理,以保障深圳电信的相关业务顺利开展;
1.5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1.6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 资格条件
2.1 ※资质条件:
(1) 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且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参选人须具备软件开发的相应资质,如有软件产品或者软件著作权登记;或者为软件企业;或者为深圳市高新企业,或者为国家高新企业;
(3)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 ※项目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及以上电信行业同类项目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团队专职人员5人,均需具备1年及以上的电信行业同类项目经验, 中专及以上学历。
2.3 ※参选人在比选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三年其参与广东电信采购项目的资格:
(一) 参选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串通参选,损害中国电信集团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的;
(二) 向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会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 以他人名义参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
(四) 中选人私自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五) 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六) 参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七)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八) 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其他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参选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不同报价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
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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