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18ZB-ZJTLZPD-2017-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以下简称郑济铁路),项目业主为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郑济铁路站前ZPZQ-II标段项目部。本项目涉及的砂石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标段为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郑州至濮阳段站前(含部分站后)工程施工总价承包ZPZQ-Ⅱ标, 途径濮阳市、安阳市内黄县、省直管县滑县,起讫里程:DK230+789.63~DK275+695.83,线路长度 44.906km。主要工程:内黄站站场路基1.550km、区间路基 0.62759km,桥梁2座42.729km,其中濮阳特大桥长15.842km、滑县特大桥长26.886km,双线箱梁制存梁场2 处,制架梁 1281 孔,无砟道床 89.26铺轨公里。
郑济铁路总投资23.0028亿元。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⑵生产能力要求:碎石生产商具备采矿许可证(石灰岩、白云岩类符合高铁建设标准要求,代理商应附生产商的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应附生产商的许可证)。河沙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商开采证,生产商需具有开采许可证,具备5万方的月储备、供应能力,存储能力须满足汛期施工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⑶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⑷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⑸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2年以来投标国家大中型建设,特别是铁路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⑹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报价承诺一致。
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⑻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