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县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生活水泵房所需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2017-07-03
招标编号:GXTC-173511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大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大同县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已由大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无负压供水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本项目合格的供货及服务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大同县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生活水泵房所需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及服务
2、招标编号:GXTC-1735113
3、招 标 人:大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供货内容: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具体供货数量明细及相关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要求:在供货及服务合同中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另行签订。
6、资金来源:县政府及银行贷款资金。
7、交货地点:工程工地或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8、招标范围:
8.1产品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技术图纸资料的提供;
8.2产品的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水泵房整个供水系统的设备及管线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合格;
8.3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既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指定的销售代理商(代理商报名时,需提供其制造商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为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3、制造商需满足下列条件:
3.1具有符合全国行业规定的生产许可证及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与保障的能力;
3.2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是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相关电气产品的CCC认证。
3.3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经卫生部认定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机构的出具的检验报告。
4、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7月至现在)的类似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及服务合同及业主使用情况反馈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含配套设备)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并提供相关主要产品技术资料(在投标文件中也应提供上述产品相关资料);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份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
1、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时,须携带满足上述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下列两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本次投标的其它相关证书、证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