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金湾美湖二期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招标备案号:[2017]0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招标备案号:[2017]0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湾美湖二期配套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双流区九江街道。
2.3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北侧道路长度250米,宽度20米,南侧道路长度220米,宽度20米,东侧道路长度460米,宽度25米,西侧道路长度510米,宽度25米,区间道路长度220米,宽度20米),并配套相关雨污水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述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等工作。
2.5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无任何设计补偿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6、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7、所有投标人应出具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具有);8、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5 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