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宿迁市宿城区2017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加自筹,招标人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SG-1、SG-2、SG-3、SG-4、SG-5、SG-6、SG-7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括:本次设七个施工标段,合同范围如下:
一标段(SG-1):中扬镇 中扬至二里一段,中扬至二里二段,中扬环线二段,3条路11.73公里
二标段(SG-2):中扬镇 中扬环线一段,耿西五河桥,中扬环线三段,2条路12.98公里,1座桥宽7米长60米
三标段(SG-3)屠园乡 屠园至大王一段,屠园至大王二段,屠园至要道,陈集至桃园,4条路14.87公里
四标段(SG-4)陈集镇 陈集北环 1条路9.42公里
五标段(SG-5)陈集镇 陈集西环 1条路11.82公里
六标段(SG-6)陈集镇 陈集南环,陈集南环二段,鲍河一桥,金陈河一桥,2条路7.26公里,2座桥均是7米*39米
七标段(SG-7)陈集镇 陈集至桃园,生产路,2条路7.19公里
2.2工期: 120 日历天/标段。
2.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交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60%,工程交工验收满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80%;工程交工验收满两年后付清余款。
2.6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7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面标段的评标,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按标段顺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信誉要求: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总工要求:具有工程师职称,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专职安全员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不能任除本标段专职安全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7)本次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08时30分至2017年7月7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