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柳州市柳东新区东外环柳东段道外公共绿地景观工程设计由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柳东管规划复【2017】43号批准建投,项目业主为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起洛埠镇,南至曙光大道,长度约9千米,两侧公共绿地宽度约为25米,绿化总面积约为444031平方米。总建安投资约17761.26万元。
2.3 招标范围:柳州市柳东新区东外环柳东段道外公共绿地景观工程中的土方工程、建筑物建设工程、电气工程(园林景观灯工程及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能力提供设计及其服务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和能力:需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五年内(2013年1月至今)在国内完成过单项建安费造价(投资)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以上或者设计合同金额500万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4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
3.6本工程不接受以分院名义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境外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设计企业,应在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注册登记,同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出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
4.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30日至2017年 7 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