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法》及 集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集安市太王镇人民政府采购边贸新区村民安置项目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JAZC2017-193
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报价须知:
1. 投标公司投标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内。
2 、以密封的形式在投标文件封皮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3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3.1. 报价单涂改的;
3.2.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3.3. 单价合计与总报价不符的;
3.4. 大、小写不一致的;
3.5. 按规定时间迟到的;
3.6. 未加盖公章的。
3.7. 未提供询价公告及询价采购单所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及证 明。
4 、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表格内容填写详细,否则视为无效;
5 、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
6 、报价应为货物安装到位、调试合格并含培训等全部费用。
7 、采购中心按投标报价经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8 、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9 、采购中心只接受现场投标,不接受邮寄投标。
八、验收、付款方式:
由采购中心协助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由采购单位签验收单;供应商将发票(复印件)、验收单和支付申请提交给采购中心后付款。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生产厂家合格产品的要求,按厂家规定保修并终身维修(采购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 能够及时响应,电话响应时间为20分钟,到达现场时间为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