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 本采购项目为 深圳办公区保洁服务项目采购。
1.2 本次采购范围为:保洁组长1名,保洁组员4人,工作日8小时保洁服务。
2.2 潜在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签署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在履行相关法律行为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其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 要求境内企业注册资金 50 万元(含)以上,成立三年以上。
(3) 来源于卓望项目收入不能超过其全年总收入50%,须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财报,或企业年度纳税证明。未完成2016年年度审计的可仅提供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 案例要求:有 保洁服务合同案例,不少于 3 个案例,案例对应合同为采购公告发出日期起3年内签约合同。
(5) 须提供以上所述内容对应的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包含但不限于:
a) 公司简介、公司组织架构图、公司人员规模及分布情况、本项目的联系人及方式等;
b)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 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财报或纳税证明,未完成2016年年度审计的可仅提供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