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三、四期项目景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三、四期项目景观设计
2.2建设地点:郑东新区白沙组团西北部,行政区隶属于郑东新区
2.3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32.5公顷,景观面积约256163.78平方米,其中二期景观面积约为:65492.24平方米,三期景观面积约为:97060.13平方米,四期景观面积约为:93611.41平方米。
2.4招标范围:上述地块小区内景观绿化及其它附属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5质量标准:设计过程和成果文件符合建设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以及所在地关于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和招标人具体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设计周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总体周期不应超过3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 企业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小区景观绿化单项工程绿化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3.4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小区景观绿化单项工程绿化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设计业绩(报名时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需体现绿化面积和设计负责人姓名,若不能体现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业绩与设计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
3.5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④.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項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需提供加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红章的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查询打印件及证明其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3.6.4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6月30日09时整至2017年7月6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