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高压电气装置整改项目
2) 招标内容:高压电气装置整改
2、投标单位资格: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投标人需要提供检察机关开具企业无行贿记录证明(以投标截止日为准2个月以内为有效);
7)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8) 投标主要设备为知名品牌,原厂出产,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的原厂授权文件;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企业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
5) 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委托书原件。
6)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4、招标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