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州大都汇IV-11地块地下二层换热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换热站设备管道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名称 |
工作内容 |
备注 |
通州大都汇IV-11地块地下二层换热站工程 |
设备管道安装 |
部分设备甲供 |
1.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及以上施工资质】要求。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环境、健康体系认证,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机电专业)及相应的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
4、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与本次招标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建设项目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类似换热站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工程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6、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并提供相关证明。
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诉讼案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11、不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书(含购买招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购买标书款:1000元整,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账户名称: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账 号:11001019500053020977
1.5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