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BXK-2017-344-1
1.招标条件
本为石家庄市2018年普通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设计1标段,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冀交公路【2017】295号、冀交公路【2017】296号、冀交公路【2017】297号、冀交公路【2017】298号、冀交公路【2017】243号、冀交公路【2017】307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核准文号为SJZ-SP1706010,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燃油税,项目出资比例为燃油税占总投资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地区。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9项大、中修工程:国道107线南三环至高邑大市场段大修工程、国道307线晋州县城至市政东界段大中修工程、省道正港线无极南环段大修工程、省道德州至南峪公路(S339)院家村至赵赞连接线段大中修工程、国道307西三环至鹿泉县城、井陉上安至山西界段中修工程、省道京赞线无繁线行唐西南环至滹沱河大桥北头段中修工程 、省道无繁线行唐西环至张石高速行唐北连接线段中修工程 、平涉线矿区贾庄桥至矿区井陉南界段中修工程、国道308石邢界至石家庄段中修工程。
2.3设计周期要求
(1)自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12天(7月25日至8月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预算、标底。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 年(365天)。
2.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标底的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
(2)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大中修、新建或改扩建(养护改造))的设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单位报名。
3.5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