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氯化锂和25000吨硼酸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XMCS(QH)ZB-2017-33
开标时间:2017-07-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氯化锂和25000吨硼酸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XMCS(QH)ZB-2017-33)
1. 招标条件
本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氯化锂和25000吨硼酸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已由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柴管备案【2016】2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2.3规模:主要建设净化盐田、萃取锂、硼及氯化锂结晶、硼酸精制等设施;配套、制冷、化验、配电、环保节能、办公楼设施等公用工程;
2.3.1一标段招标内容: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年产1万吨高纯氯化锂和2.5万吨硼酸项目二期工程非标设备(PPH或PVDF材料、钢框架、玻璃钢罐)采购、加工、安装工程。
2.3.2二标段招标内容: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年产1万吨高纯氯化锂和2.5万吨硼酸项目二期工程电器设备(配电柜、控制柜、化工泵、电机等)采购安装工程。
2.4交货地点: 大柴旦盐湖;
2.5交货期:2017年8月1日-2017年10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PPH或PVDF材料、钢框架、玻璃钢罐)且提供相关设备安全生产安装相关证明材料;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配电柜、控制柜、化工泵、电机等)且提供相关设备安全生产安装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8日,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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