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第二教学楼修缮工程财务监理招标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第二教学楼修缮工程的全过程财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工程审价、投资控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协助做好竣工政府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投资总额:2049.73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1866.04万元
4、服务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5、服务日期:从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获批后至本项目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和政府审计以及保修期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服务。本项目建设工期约为2个月。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本项目只接受不多于两家投标人的联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