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滨江新区—滨江大道市政道路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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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滨江新区—滨江大道市政道路工程跟
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正安县滨江新区—滨江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已由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正发改投资【2016】1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安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正安县芙蓉江镇、凤仪街道办。
2.2计划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24138.69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跟踪审计项目的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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