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2017-2019年泉州移动保安服务集中采购公开比选
1.2项目编号:FJYD20170003304
1.3项目服务地点:泉州
1.4采购内容:泉州移动市公司本部及鲤城、丰泽等11个县市分公司的办公场所及部分营业厅保安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 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规范”
1.6项目规模:项目预算为1100.16万元/年,总预算为3300.48万元(含税)。
1.7项目性质:服务采购
1.8资金来源:100%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9服务启动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或3年内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为止。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安保服务 家 1.00
二、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2 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1、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证照未加盖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3 具备近3年以来(以应答截止期向前推算)在国内有过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案例,且合同金额累计达100万元及以上 (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及发票信息查询结果等证明材料,案例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金额均以发票金额为准,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
2.4 应拥有福建省保安服务经营资质或承诺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30个自然日内向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 (应答人应拥有福建省保安服务经营资质(即福建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福建省公-安厅颁证的保安服务公司应承诺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30个自然日内向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
2.5 应答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6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采购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7月03日12时00分至2017年07月0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