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机关委托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东排明渠河道保洁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东排明渠河道保洁项目
2.项目编号:TEDA-BHJJGP-2017-01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2.具备具有市政养护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金额为零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和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7-13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