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2017年美化罩采购项目(标段一至标段二)、项目编号:2017-007-ZB-ZH,招标代理编号:G744-TTZH-ZB-17093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2家合作单位为珠海铁塔提供2017年美化罩采购服务(不包安装)。美化外罩须能满足运营商的天线使用,并有良好的基站信号穿透能力,能与基站周围融为一体,起到美化的作用,还须有良好的防风能力,能抵抗珠海地区12级及以上台风的吹袭。
1.2 交货期:自招标方发出采购订单之日起10天内,交货到指定地点。
1.3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预算金额(万元) 份额(约为)
标包一 130万 52%
标包二 120万 48%
说明:本项目的规模为采购测算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规模以招标人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订单)为准。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由税务机关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证书或提供由国家税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4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且自2015年-2016年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