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已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批准,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1.2供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西路与太平路交口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楼
1.3资金来源:自筹
1.4规 模: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
1.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全部到齐并安装完毕;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本招标文件标准;
1.7招标范围: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楼装修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使用的办公家具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经销商应具有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2.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4.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账,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4.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楼办公家具设备采购项目”,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6、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