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江苏扬子公路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江苏扬子公路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硬质沥青、橡胶沥青采购项目LQCG-1、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
本次为江苏扬子公路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硬质沥青、橡胶沥青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LQCG-1标段、LQCG-2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为:
江苏扬子公路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硬质沥青、橡胶沥青采购项目LQCG-1标段招标范围为:负责道路用硬质沥青的供应,并按照监理人要求分批运至道路施工现场工地沥青拌和楼,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配套服务等工作。
江苏扬子公路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硬质沥青、橡胶沥青采购项目LQCG-2标段招标范围为:负责道路用橡胶沥青的供应,并按照监理人要求分批运至道路施工现场工地沥青拌和楼,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配套服务等工作。
沥青计划供货期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31日。沥青供应单位应根据道路路面工程施工具体进度配合安排供货。
硬质沥青供应数量约3000吨,橡胶沥青供应数量约700吨,上述数量为目前测算值,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应量为准;供货期为计划供货期,合同执行期间将根据路面施工需要确定供货计划并可能对总供货期稍作调整。除发包人同意外,供应量和供货期的调整不能作为减少中标人任何责任和义务的理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财务要求:投标人银行信贷额度不得少于2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段采购沥青(LQCG-1标段为硬质沥青,LQCG-2标段为橡胶沥青)的制造商;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项目所需的基质沥青制造商或其一级、二级代理商出具的同意供货承诺书;如为一级代理商出具的供货承诺书,还应提供一级代理商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如为二级代理商出具的供货承诺书,应提供二级代理商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和一级代理商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如投标沥青已经入库,则需提供足以证明库存沥青完全满足投标标段要求的文件。
(5)投标人生产的沥青应采用工厂改性(采用非移动设备在工厂内进行改性)。
(6)投标人应自有足够储放招标沥青的贮罐和运输队伍,或拥有具备相应能力的合作单位。
(7)自2012年1月1日至今,LQCG-1标段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硬质沥青供货项目;自2012年1月1日至今,LQCG-2标段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橡胶沥青供货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
4.1 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2日(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