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榆次区长凝镇西长凝学校改建沥青混凝土操场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委否决了本次投标,须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榆次区长凝镇西长凝学校。
2.2.工程规模:地基基础及场地硬化,施工面积7000㎡.
2.3工期要求:计划2017年8月1日开工,2017年9月10日竣工,工期4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要求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计划投资额:计划投资154万元。
2.6.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按一个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投标报名:
4.3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