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要求,拟对辽宁邮政公车改革后封存的42台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处置。现决定对公车价值评估机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辽宁邮政公务用车评估服务
二、项目编号
LNYZJT2017-0601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3.2015年至今获委托提供车辆价值评估服务的主要项目业绩(报名需提供3个车辆评估项目业绩);
4.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或税务局代开均可);
5.提供企业法人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财政部门审批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原件,提供五人以上注册评估师职业资格证原件;
6.符合国务院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评估执业资格的评估公司;
7.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评分办法
以现场报价为主,企业综合实力为辅,进行综合比较。原则上以价格最低者为优先选择的成交单位。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3日12: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