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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大型煤矿地下水水位在线监测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呼伦贝尔市大型煤矿地下水水位在线监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GC06091.招标条件本呼伦贝尔市大型煤矿地下水水位在

呼伦贝尔市大型煤矿地下水水位在线监测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609

1.招标条件

   本呼伦贝尔市大型煤矿地下水水位在线监测项目(一期)已由呼水政发{2017}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水资源管理站,建设资金水资源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一标段监测井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信息采集、传输与接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煤矿、敏东煤矿和扎尼河煤矿3家大型煤矿周边区域地下水实施动态有效监测,共布设9眼监测井,每个煤矿3眼监测井。

   建设地点:鄂温克自治旗伊敏煤矿、敏东煤矿和扎尼河煤矿周边区域

   招标控制价: 900200.00元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呼伦贝尔市大型煤矿地下水水位在线监测信息采集、传输与接收系统,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采集、传输与接收系统主要通过各类专业监测设备实现数据采集、自动传输至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水资源监控信息平台,与平台进行对接。

交货地点: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招标控制价:  247700.00万元

交货期:90日历天,具体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经相应主管部门验收后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具备钻井技术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钻井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2.1投标人须具备该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第一标段: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工程师职称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第二标段: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必须持有本项目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检验报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呼伦贝尔市大型煤矿地下水水位在线监测项目(一期)第一标段监测井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1

18004.00

1492 4358 7179

呼伦贝尔市大型煤矿地下水水位在线监测项目(一期)第二标段信息采集、传输与接收系统

2

4954.00

1540 4358 9889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上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7月6日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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