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工项目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交[2010]3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法人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永明互通立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项目永明互通立交主线k33+155~k33+663段土建工程为绵西高速公路的起点,接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与绵遂高速公路形成十字型互通。永明互通立交采用混合式枢纽互通立交形式,项目起止桩号K33+155~K33+663(以施工图为准)。
2.2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交安设施等)。
2.3计划工期: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标段号:SG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注: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仅限投标人工地试验室)为合作关系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2017 年7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