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公-安局警用二轮摩托车采购项目,经芒市政府采购管理股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现由芒市公-安局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芒市公-安局警用二轮摩托车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91.5万元。
3.招标编号:YNXYFGS2017105
4. 采购内容及要求:①排量250CC警用二轮摩托车10辆;②排量150CC警用二轮摩托车37辆。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培训等。详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非生产厂家供应商投标的,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1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他人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4.所投250CC、150CC警用摩托车需在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目录内。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6.提供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06日—2017年07月1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