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委托,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2017年全运会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2017年全运会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7411702052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2017年全运会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服务项目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标志、护栏采购与安装、标线清除与施划、标识制作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项目需求书。 150
三、项目预算
1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7-05到 2017-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