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卫辉市和平路西段(自由路-翟阳线)道路工程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和平路西段(自由路-翟阳线)道路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7GZ043号
2.3建设地点:卫辉市和平路西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